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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例會制度
教學工作例會是研究和布置教學工作的例行會議,是常規(guī)教學管理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保證我校教學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內(nèi)容
1、傳達上級單位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文件精神、決定和指示;
2、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3、討論教學任務的執(zhí)行情況,教學中出現(xiàn)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范圍內(nèi)的局部工作調(diào)整等;
4、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5、聽取各任課教師工作匯報。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系,解決各教學部門之間協(xié)調(diào)問題;
6、發(fā)放教學工作有關文件、通知和材料;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1、教學工作例會由分管學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或教導主任主持。
2、例會由教導處負責召集、考勤、記錄,并寫出會議記錄。
3、教學工作例會的固定時間為周五下午4:30(可根據(jù)學校具體工作統(tǒng)籌安排進行調(diào)整)。
4、為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會前認真準備議題,要有解決議題粗略的思路;屬于部門職責范圍有權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5、為達到會議效果各教研組會后要抓緊落實教學例會布置的工作,相關部門負責協(xié)調(diào)。各教研組可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召開教學會議。
6、教導處負責催辦和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7、與會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三、教學工作例會參與人員
1、校長、副校長。
2、教導處相關人員
3、各教研組組長、組員。
4、根據(jù)會議內(nèi)容需要,通知參加的有關人員。
四、會議要求
1、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教學例會是保證教學工作有序開展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全體教學管理人員必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
2、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每次例會必須做到有內(nèi)容、有效果、有促進,不能流于形式。
3、遵守紀律,服從安排。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無故取消例會,參會人員必須全部與會,并按照會議的統(tǒng)一安排,明確各自任務,負責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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