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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會計準則下,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會計處理
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由個人負擔的保險是: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和失業(yè)保險。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男聲嫓蕜t下,社保、住房公積金的會計處理的知識,歡迎閱讀。
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會計分錄:
社會保險會計分錄:
1、企業(yè)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 (管理部門)
借:銷售費用——社會保險費 (銷售部門)
借:生產(chǎn)成本——社會保險費 (生產(chǎn)部門)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
2、個人負擔部分 ,發(fā)放工資時(按個人交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庫存現(xiàn)金等
3、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負擔)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會保險費(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住房公積金會計處理
1、企業(yè)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管理部門)
借:銷售費用——住房公積金(銷售部門)
借:生產(chǎn)成本——住房公積金(生產(chǎn)部門)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2、個人負擔部分 ,發(fā)放工資時(按個人交納比例,從中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庫存現(xiàn)金等
3、交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單位負擔)
其他應付款-個人住房公積金(代扣職工應交納的部分)
貸:銀行存款(總交納的金額)
企業(yè)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如何做賬
一般時候分為兩步:
在計提時為:
借:管理費用(等)——工資4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000
發(fā)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4000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3985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15
繳納時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15
貸:銀行存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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