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協議書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鄲腊,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有效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效協議書1
離婚協議書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它具有強烈的人身性,夫妻雙方在發(fā)生爭議后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可以成立的,但一份協議或者說一份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兩件事情,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協議都可以成立,但未必是合法有效的。
舉例來說,張三和李四簽訂一份買賣合同,約定如果張三取得a房屋,房產買賣合同生效,在張三和李四簽訂合同之時,合同成立了,但必須等到張三取得a房屋,合同方生效,如果張三永遠不能取得該房屋,合同永遠可以不被執(zhí)行。
同樣的道理,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必須經過夫妻離婚登記后方可生效。如果雙方只是簽了協議,沒有離婚的,協議書成立但是不生效。所以,夫妻在協議離婚過程中,可以簽訂多份離婚協議,但是這些離婚協議只是成立,并沒有產生法律效力,只有夫妻完成離婚的各項手續(xù),離婚協議才會發(fā)生效力。
因此,必須領取離婚證才會生效。也就是說,沒有去民政局備案登記的,離婚協議書并未生效。
有效協議書2
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 懷孕期間一般是不可以離婚的,如果懷孕期間簽訂而女方不同意的話那就應該是無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薄K栽谂綉言泻头置浜蟮囊荒曛畠,男方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
女方在懷疑期間簽訂了離婚協議書,那么這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根據此條款的規(guī)定如果女方在懷疑期間男方提出離婚,那么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一般是無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者是法院認為男方提出的請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這樣的情況下是可以離婚的,雙方簽訂的懷孕期間離婚協議書也具有效力。
不過,婚姻關系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系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問題時,不能置身份關系于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guī)定。在這一思想指導下,《解釋(二)》作了一些具體規(guī)定。例如,對屬于人民法院應當支持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并沒有規(guī)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于這種考慮而設計的。當然,也不是完全排斥這些未明確寫出事項的適用,只是對這幾方面的內容,在適用的時候必須嚴格限制。個案中如果確實屬于應該適用這些規(guī)定的,可以依據《解釋(二)》第九條規(guī)定處理。根據現在的規(guī)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類訴訟的,只要是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的,人民法院都應依法予以受理。但當事人是否有實體上的勝訴權,要看當事人是否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否則,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此外,如果當事人在履行此類協議過程中因對方違反約定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也應依法受理。
離婚協議是否生效,往往是處于離婚邊緣的雙方當事人關注的問題。通常會出現這種情況,雙方離婚協議已達成,雙方均簽字認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辦理時,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這是,另一方是否有權利要求一方必須執(zhí)行協議內容,或向法院起訴時,法院是否一定會按離婚協議判決呢?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集人身關系、財產關系、撫養(yǎng)關系為一體的綜合書面約定。對于人身關系的約定,即是否同意離婚的約定,是不能用書面契約來約束的,即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是否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反復更改,但一旦當事人進行了要式登記,即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法律就對離婚的事實予以確認。但如果僅僅是雙方書面約定好一起辦理離婚手續(xù),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zhí)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有強制認可權。
其次,離婚協議書中涉及的財產關系、以及意見等與人身關系的意思表示是緊密相連互為一體的,既然離婚沒有成就,財產、子女的約定自然也沒有生效。當事人對離婚協議中的意思表示是針對當時特定的環(huán)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狀態(tài)作出的。當然,雖然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但一旦簽訂有過離婚協議,其協議內容往往會成會法院根據具體案情判決的重要的參考依據。因此,不能說離婚協議沒有作用。
有的當事人離婚過程是痛苦和漫長的,在反復拉劇式的討價還價過程中,可以產生二份甚至若干份離婚協議,當事人最終會依據最后一份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有效協議書3
男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女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為妥善處理甲乙雙方該等事項,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簽署之日,甲乙雙方分手,戀愛關系終結。此后互不干涉對方工作和生活。
第二條: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現金xxxxx元 (xxxxx元整)分手費。該分手費作為甲方對乙方就戀愛期間該等事項的全部補償,包括乙方在此期間的所受精神創(chuàng)傷、人工流產所受身體上的痛苦、身體康復的必要營養(yǎng)費用及其他與此有關費用。
第三條:甲方付清分手費后,甲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一致同意放棄因該等事項向對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第四條: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己將分手費一次性付清,乙方已全額收悉。
第五條:甲乙雙方己充分閱讀并理解本協議條款之含義, 不存在欺詐、脅迫、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
第六條:如果乙方未遵守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的,應付違約金xxxxx (xxxx元整)元給甲方。
第七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訴求撤銷、變更、無效之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篇三:男女簽訂分手協議歸還戀愛中的花費是否有效
男女簽訂分手協議歸還戀愛中的花費是否有效
【案情簡述】
葉某在金融證券上班,任職經理,收入頗豐,每月收入上萬,屬于金領一族,女友蔡某,同屬一家公司,就職行政部門,年輕漂亮,但是月收入大概在5000元。兩人交往兩月后,蔡某要求葉某為自己購買小轎車用于代步,出于兩人交往時間較短,也因為不變拒絕女友的要求,變同意購買,但是為避免出現人財兩空,將購車款15萬打入蔡某賬戶。蔡某購買車輛一部,并且要求葉某同時支付購車稅。
兩人和和美美相處4個月之后,蔡某又提出購買名牌手袋的要求,于是葉某委托朋友幫忙代購名牌手袋以及名牌手表。但是蔡某依然不滿足,提出更換新車,葉某以開車沒有多久不用更換新的為由,拒絕蔡某的要求,兩人起爭執(zhí),并且蔡某拒絕再與葉某交往。葉某見兩人已經無和好的肯能,多次電話與上門要求償還歸還戀愛期間用于自己身上的花費。蔡某這個時候已經交往他人,為避免前男友破壞期間的戀情,答應償還費用,于是兩人自愿簽訂一份《自愿還款協議》。
協議寫明雙方因女方原因分手,女方自愿將戀愛期間的部分花費歸還男方,共計20萬人民幣,并且在協議中注明開支的具體費用和項目,約定半年內償還完畢。但是直到協議到期后,蔡某依然拒絕償還,稱自己與現任男友已經分手,無力償還。葉某基于《自愿還款協議》,認定蔡某應當償還,告知如果不償還,就訴諸法律。
【律師解析】
《自愿還款協議》是否有效?
對于這份協議是否有效,爭議很大,這份協議與分手補償協議或者是青春補償費用的協議是有不同之處,在法律中,分手補償協議與青春補償協議是沒有 任何相關規(guī)定支持的,無法可循也無法可依,簽訂這樣的協議是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簽訂協議后,義務方不愿意履行,無法要求其強制履行,及時是訴訟到法院,也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本案中的《自愿還款協議》,雖然男方之前的花費是屬于對于女方的贈與,但是在兩人分手后,由于女方是自愿同意償還戀愛期間部分花費,雙方之間又構成新的約定,這筆債務不是憑空而來的補償,故而是可以認定該協議是有效的。
有效協議書4
【案情】
原告鄭某(男)與被告陳某(女)于20xx年9月結婚。20xx年2月雙方因家庭矛盾產生糾紛,陳某提出離婚,并與鄭某共同達成離婚協議。協議內容為:雙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鄭某撫養(yǎng),陳某不承擔撫養(yǎng)費。夫妻雙方共同購買的房子歸鄭某所有,但必須補償陳某八萬元人民幣,其他共同財產歸鄭某所有。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但陳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xx年12月,鄭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與陳某離婚,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雙方簽字的離婚協議書來證明雙方都已協商同意離婚,對小孩和財產也都進行了約定。陳某辯稱當初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并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該份協議書沒有生效。她不同意離婚,也不同意當初雙方關于小孩和財產分配的協議。
【爭議】
該份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
第一種觀點認為,本案中原、被告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內容也不違法,且雙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所以該份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應當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但該份協議并不當然導致原、被告婚姻關系解除,因為離婚不僅要有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還需要一定的形式要件,所以要通過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履行完必要的程序后,才能真正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
第二種觀點認為,該案中的離婚協議書并未生效,但如果法院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準予離婚的,則協議書中關于小孩撫養(yǎng)和財產分配的約定應該具有約束力。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guī)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當離婚這個前提條件成就時則該份協議書應當有效。
第三種觀點認為,本案中原、被告簽訂的離婚協議書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因為離婚協議生效時間是在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xù)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通過法院離婚,如果是已經簽訂好的離婚協議,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xù)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fā)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于財產分割、子女撫養(yǎng)進行反悔。但已經簽字捺印的離婚協議書,對于證明夫妻之間的感情是否破裂、現有財產狀況,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觀點。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所以,解除婚姻關系除了需要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一致外,還需要通過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及發(fā)放相關證件。離婚協議并不是普通的合同關系,是涉及人身關系的特殊協議,所以離婚協議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協議的有效要件,還需要具備法定登記機關的相關手續(xù)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效力。本案中原、被告雖然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但雙方未持此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因此,該協議書不具備登記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也不會依據離婚協議的內容來判決雙方離婚,但可以依據該份協議結合其它證據來證明夫妻雙方的感情問題及家庭財產情況。
有效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注冊成立的公司(以下簡稱)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zhí)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zhí)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fā)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fā)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guī)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zhí)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zhí)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zhí)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zhí)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zhí)行。如果發(fā)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3)更換事務執(zhí)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效協議書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仁和小區(qū)6棟三單元6樓602號房屋轉讓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用于轉讓的的房屋系由申家村開發(fā)建設的,供給本村居民用房。該房屋位于東港區(qū)向陽路56號仁和小區(qū)6棟三單元6樓號,面積為105平方米(最終以房屋開發(fā)建設單位實際交房面積為準)。
第二條房屋轉讓金額及支付方式
1、轉讓金額:
經雙方協商,該套房屋的計價方式為按套計算,總價款為32萬元整(¥:____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與乙方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20萬元(¥____元),剩余房款于購房合同的當日算起一年內支付12萬,甲方協助乙方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時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四條關于產權辦理及過戶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并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
2、費用承擔:正式進行產權過戶時須補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稅、印花稅、登記費、土地增值稅、手續(xù)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無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若變更合同,雙方應另行簽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任何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守約方有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的`權利;
3、因雙方相應權利義務履行完畢,本合同終止;
4、雙方通過努力,提前辦理完過戶手續(xù)的,本合同終止。
5、因戰(zhàn)爭、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備上市交易的時間條件時,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并到產權處與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若六個月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的,則每天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五支付乙方違約金;
若一年內甲方無故不配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賠償乙方相應損失外。若因乙方原因不能過戶的情況除外。
2、如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該房屋確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時,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公證手續(xù),將該房屋公證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則甲方按本條第1項第二款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甲方與房屋開發(fā)建設單位簽訂的正式購房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戶型圖、房屋朝向、結構形式作為本合同中房屋約定的房屋的戶型結核,相關戶型結構圖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八條爭議解決: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在甲方與開發(fā)建設單位正式簽署《房屋買合同》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有效協議書7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區(qū)____號樓20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計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yè)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有效協議書8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jiān)護與探視、配偶贍養(yǎng)費以及子女撫養(yǎng)費等的書面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去民政局登記離婚時,必須要提供的材料之一,它是一個重要的文書,約定著男女雙方在離婚之后,協議達成的重要事項。
二、離婚協議書什么時候生效?
要知道離婚協議書的有效時間,首先要知道離婚協議書何時生效,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xù)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三、離婚協議的有效時間是多久?
男女雙方去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交離婚協議書,民政局在辦理過程中會將離婚協議書存檔,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門登記備案的離婚協議,就是長期有效的。在拿到離婚證之后,若雙方沒有再對該協議進行變更的,那么離婚協議書一直都是有效的。
如果離婚協議書是雙方自愿簽署的,同時協議的內容不違法,那么一旦到民政局進行登記備案,則離婚協議書就是長期有效的。
有效協議書9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碼:
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本著為家庭長久和睦團結,為了子女的成長、教育及夫妻雙方父母的贍養(yǎng)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的時限及前提
本協議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夫妻雙方產生的相關經濟關系經男女雙方協商處理,自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一切經濟關系從零開始。
二、男女雙方經濟收入及家庭事務的分配權利及責任
(一)權利。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女雙方各自的收入(物品)屬各自所有,一方不得干預另一方的收入(物品)使用及分配的權利。
。ǘ┴熑。
1、費用: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男方必須每月承擔雙方的各項公共費用,祥情見“協議內容”。
2、債務:個人債務個人承擔。
3、特殊情況:任何一方出現疾病或發(fā)生經濟困難,自身無能力支付且對方有能力支付的情況下,有責任暫代其支付,待身體恢復健康后或經濟轉好后,視經濟情況、償還能力及其他不確定因素協商是否償還。
三、協議內容
。ㄒ唬┕操M用。家庭所產生的公共費用由男方承擔,包括家庭公共生活費,家庭生活必需品、飲食、水電費、衛(wèi)生、家用電器、汽車費用等。女方負責家務勞動(包括做飯、洗衣、打掃房間)。
。ǘ┳稍冑M用。需要談判的共同費用,如車費、旅行費和其他可轉讓的費用,應另行協商。談判的協議后,可以disburbed,否則,投保人將承擔。
。ㄈ┓枪渤杀。每一方承擔個人需要的費用。它包括醫(yī)療、消費、娛樂、人際關系、計算機、移動、數字、交通、電話等。
。ㄋ模﹥和С帧S捎谀信杖氩罹鄳沂,女兒的所有費用(包括女孩的父母照看孩子的費用)都由男人承擔。
。ㄎ澹└改傅馁狆B(yǎng)費。男女父母的一切費用都由男女承擔。
(六)男女雙方有各自獨立的私人空間和自由空間,對方不得強加干涉。女方有絕對獲得男方尊重的權利,男方不得違背女方意愿強迫女方做任何事情。男女雙方以對婚姻忠誠為原則,任何一方背叛婚姻,有出軌行為,則婚姻關系結束,過錯方凈身出戶,女兒歸未有過錯方撫養(yǎng)。
四、意外處理
(一)在協議的執(zhí)行過程中如果男女一方出現意外事件等特殊情況,另一方必須及時妥善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待事件處理妥善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處理。
。ǘ┮虿豢煽沽Φ葘е碌膶f議履行的延誤或者無法正常履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可以免責。
五、協議的修改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xù)有效。
協議人(男方):協議人(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協議書10
男:XXX,____ 年__ 月__ 日生,XX族,現居住地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女:XX, ____ 年__ 月__ 日生,XX族,現居住地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認識,于__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子(男/女),____,F因_______問題,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現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由女方撫養(yǎng),隨同女方生活,撫養(yǎng)費(含托養(yǎng)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yǎng)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yǎng)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計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各自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 ___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在期間無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任意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共同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的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任何財產,任何一方必須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zhí)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fā)《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有效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2.營業(yè)執(zhí)照;
乙方提供:1.個人身份證。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從事------------事務。
1、事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應在規(guī)定范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1、按照甲方和----------------公司合同總價款(五百陸十萬人民幣)的百分之----------(大寫;--------------)向乙方支付提成費.
2、在本條1款的基礎上,在甲方和----------------公司的合同履行后,按照公司利潤的---------------------支付乙方提成。分期履行的,按照已經履行的該期利潤的---------支付該期的提成費。
3、其他費用支付________元。
第四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一項和第三項下規(guī)定的提成費一旦甲方和------------簽訂合同,從該合同簽訂之日起----------天之內由甲方應該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第三條第二項下費用在該利潤結算之日起--------天之內一次性由甲方應該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分期履行的,自每期利潤結算結算之日起--------天之內一次性由甲方應該向乙方一次性足額支付。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提成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應向一方支付-------------元人民幣。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提成費-------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二條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事項的工作,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文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符合國家法律強制管轄的,適用該強制管轄。沒有該強制管轄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個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號碼傳真號碼
委托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有效協議書12
20xx年5月20日,徐某與劉某登記結婚,一年后生育一子,由于性格不合,兩人經常發(fā)生爭執(zhí),于20xx年11月13日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孩子由徐某撫養(yǎng),劉某每月支付婚生子撫養(yǎng)費900元,至孩子獨立生活時止,同時還約定,如果劉某不按時支付撫養(yǎng)費,應自愿向徐某承擔違約金6萬元。但從20xx年4月開始,劉某就不再支付兒子撫養(yǎng)費,F徐某準備起訴劉某給付違約金,但她不知道能否得到支持,這樣的違約條款是否算數。
講法理:
在生活中,很多夫妻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在離婚協議中,雙方就財產分割、債權債務和子女撫養(yǎng)的問題會約定較多的內容。為了保證雙方如實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夫妻雙方往往還會在離婚協議中約定違約責任條款,最常見的方式就是約定違約金條款,通常違約金的數額還相當高。當任何一方履行存在瑕疵或者不履行時,另一方除了要求繼續(xù)履行外,還同時主張高額的違約金。
有人會認為,婚姻案件是具有較強的人身依附性的糾紛,與《合同法》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將《合同法》中民事責任種類中的違約責任條款適用于婚姻案件中是不合適的。但我個人認為,雖然夫妻關系較《合同法》調整的民事法律關系有一定區(qū)別,但離婚協議的性質在法律上應當被認定為合同的一種,是雙方經過合意所產生的,應當受《合同法》調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于協議離婚中糾紛的處理原則和處理方式以及對離婚協議性質的認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明確。
因此,受《合同法》調整的離婚協議當事人若不履行協議義務或履行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理應承擔《合同法》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自然違約金條款也適用于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至于違約金金額的問題,可以由雙方自由約定,但是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臨由人民法院調整的法律風險。根據本案的,并結合上述分析,徐某與其前夫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是合法、有效的,應該得到法院的支持。
有效協議書13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現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已經成年,目前讀大學,女兒上學期間的學費由男方出。生活費由女方出,女方每月15號之前把生活費打到女兒的卡上。孩子可以自由選擇和父親或母親生活。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于魚臺縣農機公司家屬院一套三室一廳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F雙方約定: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xù)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為保障女方的居住和生活環(huán)境,男方補償女方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7萬元。
三、房屋內所有家具家電歸男方所有,首飾歸女方所有
四、家庭存款男女雙方各一半
五、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自負。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zhí)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一份
有效協議書14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如何認定?
根據我國《稅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guī),未滿5年的房產上市交易要全額征收營業(yè)稅。
因此,二手房買賣在一定條件下是需要繳交稅款的。對于買賣雙方來說,二手房買賣所需要交的稅種和數額是不一樣。首先,買方需要繳納契稅、印花稅、工本費。
其次,賣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營業(y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個人所得稅和印花稅。任何合同是不是有效,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第一,是不是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
第二,是不是符合當事人的特殊約定。
根據目前的法律規(guī)定,二手房買賣的一般流程是:當事人協商并簽訂合同后,買方支付價款,賣方交付房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因此,二手房買賣合同公證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必須辦理的程序。
但是,如果當事人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只有辦理二手房合同公證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沒有公證的二手房買賣合同就是無效的。
子女私下簽訂房產繼承協議是否有效?
近日,家住皇姑區(qū)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其十分頭痛的事情。據了解,李女士姊妹五個中排行老大。在20xx年之前,自己的父母相繼去世。同時,因為父母都是省里的老干部,按照相關規(guī)定,他們應享受省級公寓260平方米。然而,20xx年省里需要將繼承該套房產的子女名字盡快報上,并強調只能報一人。
于是,在約定的時間,其他的四個姊妹悉數來到李女士家中。最終姊妹們商議,這套房產可以由一人繼承,但是需按市場價給其他的四個姊妹返錢。20xx年的時候,該套房子的價格為6000元/平方米,但因為此套房子面積相對較大,同時也考慮到姊妹親情的緣故,李女士建議,由條件相對較好的二妹繼承此套房產,并按房價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直接給付其他四個姊妹現金;或是直接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其他四個姊妹購買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最終,姊妹之間簽訂了房產繼承協議。在此期間,繼承這套房產的李女士二妹,按約定的價格給付了其中兩位現金,也給李女士的大弟弟購買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李女士大弟弟的單位,在20xx年當中進行房改,按房改規(guī)定,依職級補貼房屋面積款。
為此,李女士的大弟弟特別開心:因為按他自己現居住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單位應補貼25平方米的房屋面積款。但是,單位要求:李女士的大弟弟出具房證或是購房發(fā)票。這時,李女士的大弟弟傻眼了:自己手里只有購房收據。后來,他來到開發(fā)商那里詢問情況得知:當時,為貪圖便宜,李女士的二妹明知此套房子是不具備相關合法的竣工驗收等材料,仍然堅持購房。
李女士的大弟弟,找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二姐沒有履行協議,只是進行敷衍。因此,父母的這套房產,李女士的大弟弟說:“仍然要繼承自己的那一份。”然而,當李女士找到二妹反映這樣的情況后,二妹堅稱:我們有協議,同時,也履行了相應的義務。因此,目前,這套房產應歸自己所有。
無奈之下,李女士撥打了本報“以案說法”欄目熱線電話。針對此事,記者咨詢了沈陽市房產局法律顧問室律師高成華。
律師說法: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結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間簽定的房產繼承協議是當事人真實的意見表示,該協議合法有效。當事人各方應按照協議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至于履行該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瑕疵,李女士的大弟弟可要求李女士的二妹參照遺產分割協議約定的應得財產份額合理賠償自己的損失。
有效協議書15
一、房產協議書怎么寫才有效?
簽訂合同生效有兩種情況:一是必須依法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才生效,以辦理該手續(xù)為確認生效的時間。在這種情形下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合同后,須將合同在規(guī)定的部門辦理批準或登記,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經雙方當事人簽訂,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準或登記。房屋買賣合同屬于第一類買賣合同。
同時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與所有權的轉讓之間是有本質區(qū)別的。我國《民法通則》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的,財產所有權從財產交付時起轉移,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睆倪@條規(guī)定可以知道,如果我們購買動產,比如說手機、電視、家具等生活用品,當買家向我們交付這些產品時,其所有權便歸我們所有,無需去辦理其他的手續(xù);但如果我們購買如房子等不動產時,則情況就不同,即屬于“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情況。依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城鎮(zhèn)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規(guī)定,不動產的所有權變動應登記才生效,也就是過戶登記手續(xù)的完成。《合同法》也將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與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效力區(qū)分開來,規(guī)定該類買賣合同從依法成立時成立并生效,所有權從登記過戶生效。
二、家庭房產分配協議書格式: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兒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兒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三方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為房改房,房屋登記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具體為乙丙之父(該房屋系乙丙之父單位分配給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頭協議,由丙方出資兩萬元整以甲方名義購買后,由甲丙雙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權歸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該房屋所有權由丙方繼承,與乙方無關。由于丙方長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現了困難,急需錢周轉,故三方共同協商一致,并征求女婿與兒媳意見后,共同決定改變原口頭協議。
第三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資八萬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權仍歸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該房屋所有權由乙方繼承,丙方對本協議所述房屋無繼承權。
第四條、甲方本著平等對待每個兒女的原則承諾,在享有該房屋所有權與使用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出賣、抵押、贈送等行為)。
第五條、該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維修、裝璜等,在甲方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如費用過大,甲方征得乙丙雙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資。
第六條、該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資為由,未經甲、丙兩方同意,對本協議所述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七條、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yǎng)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八條、本協議訂立后,乙、丙雙方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此房屋內陪甲方居住一段時間,以盡精神贍養(yǎng)之義務。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zhí)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給付丙方人民幣八萬元整時生效。女婿與兒媳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
第十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甲方(父):甲方(母)乙方:
乙方愛人見證:
丙方:丙方愛人見證: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訂立地點:
【有效協議書】相關文章:
有效協議書03-22
房產協議書有效嗎06-30
有效離婚協議書范本01-31
有效轉讓協議書(精選5篇)04-30
有效的結婚協議書(精選12篇)08-12
離婚協議書什么時間有效02-13
《“有效預習”與“有效教學”》文章賞析07-04
凈身出戶離婚協議書是否有效06-29
法律有效離婚協議書(通用6篇)05-18
法律有效的離婚協議書(通用10篇)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