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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子昂《感遇》(其四)原文及賞析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xué)習(xí)中,大家都經(jīng)常接觸到古詩吧,古詩的格律限制較少。那些被廣泛運用的古詩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陳子昂《感遇》(其四)原文及賞析,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原文】
感遇詩三十八首
其四
樂羊為魏將(12),食子殉軍功。
骨肉且相薄(13),他人安得忠。
吾聞中山相,乃屬放麑翁(14)。
孤獸猶不忍(15),況以奉君終(16)。
【注釋】
(12)食子殉軍功:典出《戰(zhàn)國策·魏策一》。
。13)且:一作“尚”。
。14)麑:幼鹿。
。15)猶:一作“且”。
。16)況:一作“矧”。
陳子昂詩鑒賞
這是《感遇詩》的第四首。詩人借兩則對比鮮明的歷史故事,夾敘夾議,借古諷今,抒發(fā)自己對時事的深沉感慨。全詩質(zhì)樸剛健,寄寓遙深。詩中寫了兩個歷史人物:樂羊和秦西巴。樂羊是戰(zhàn)國時魏國的將軍,魏文侯命他率兵攻打中山國。樂羊的兒子在中山國,中山國君把其子殺死,煮成肉羹,派人送給樂羊。樂羊為了表示自己忠于魏國,就吃了一杯兒子的肉羹。魏文侯重賞了他的軍功,但是覺得他心地殘忍,因而并不重用他。秦西巴是中山國君的侍衛(wèi)。中山君孟孫到野外去打獵,獵到一只小鹿,就交給秦西巴帶回去。老母鹿一路跟著,悲鳴不止。秦西巴心中不忍,就把小鹿放走了。中山君認(rèn)為秦西巴是個忠厚慈善的人,就任用他做太傅,教育王子。
一個為了貪立軍功,忍心吃兒子的肉羹。骨肉之情疏到如此,這樣的人,對別人豈能有忠心呢?一個憐憫孤獸,私自將國君的獵物放生,卻意外地提拔做王子的太傅。這樣的人,對一只孤獸尚且有惻隱之心,他對國君肯定是能忠心到底的。
陳子昂作這兩首詩是有感而發(fā)的,當(dāng)時武則天為了奪取政權(quán),殺了許多唐朝的宗室,甚至殺了太子李宏、李賢、皇孫李重潤。上行下效,滿朝文武大臣為了效忠于武則天,作了許多自以為“大義滅親”的殘忍事。大臣崔宣禮犯了罪,武后想赦免他,而崔宣禮的外甥霍獻(xiàn)可卻堅決要求判處崔宣禮以死刑,頭觸殿階流血,以表示他不私其親。陳子昂對這種殘忍奸偽的政治風(fēng)氣十分厭惡。但是又不能正面譴責(zé),因而寫了這首詩。這首詩從表面上看,似乎是一首詠史詩,實質(zhì)上是一首針砭當(dāng)時政治風(fēng)氣的諷諭詩。清代陳沆《詩比興箋》說它“刺武后寵用酷吏淫刑以逞也”,是道出了詩人旨意的。
【作者介紹】
陳子昂(659~700),唐代文學(xué)家。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屬四川)人。少任俠。舉光宅進(jìn)士,以上書論政,為武則天所贊賞,拜麟臺正字,右拾遺。后世因稱陳拾遺。敢于陳述時弊。曾隨武攸宜征契丹。后解職回鄉(xiāng),為縣令段簡所誣,入獄,憂憤而死。于詩標(biāo)舉漢魏風(fēng)骨,強(qiáng)調(diào)興寄,反對柔靡之風(fēng)。是唐代詩歌革新的先驅(qū)。有《陳伯玉集》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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