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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行政例會制度
選煤街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和完善學校的議事決策制度,結合我校教育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議事決策會議為“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參會人員為:校級領導,學校中層及根據(jù)工作需要由校長指定的臨時相關人員。
二、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由學校校務委員會管理全校教育。校長辦公會原則上每月初召開一次,來不及召開校長辦公會的,校長可臨時處置,事后向相關人員通報。
三、學校行政工作會由校長召集或由校長委托其他人員負責召集。學校行政工作會每一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或重大事件也可隨時召開。學校行政會由學校全體行政人員參加,根據(jù)工作需要其他人員可以列席會議。
四、校務委員會由校長主持召開,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根據(jù)需要也可提前或延期舉行。校務委員會參會人員:學校全體行政人員,黨、團,工會主席,少先隊大隊輔導員。
五、校長辦公會負責決議以下事項:
1、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guī)和上級組織的指示、規(guī)定、決定的貫徹執(zhí)行。
2、在教育局領導和指導下制定學校教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3、對學校教育改革和發(fā)展、學校建設、教師隊伍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及其他涉及教育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作出決定,討論制定重要決策措施。
4、聽取和審查學校各部門的工作意見,對學校各工作情況進行監(jiān)督和評議。
5、對學校部門提請決定的問題做出決議。
6、醞釀需要提交教育局作出決定的重大問題,如學校領導干部的任免、獎勵、處分,重大的改革舉措,重要的發(fā)展戰(zhàn)略,年度工作計劃等。
7、按管理權限作出干部考核、任命、管理和教師調(diào)配作出決定。
8、教育人事改革方案的制定,對教職工考核、聘任等作出決定。
9、學校經(jīng)費預算、籌措、管理、支出作出決定。原則上在1000元以上的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獎金發(fā)放方案。
10、局教學目標,結合本校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階段性目標和年度目標。聯(lián)系目標建立獎懲制度。
11、其他必須由校長辦公會決定的重大問題。
六、校長辦公會的議題由校長提出,也可以由學校行政其他人員提出。學校行政人員所提議題由校長負責匯總審議后才可列入正式議題。辦公會召開的時間、議題,應在會議召開前由辦公室通知到各參會人員。
七、屬學校領導分工職責范圍內(nèi)的事項,不需要再提交辦公會討論:
1、已經(jīng)由校長辦公會決定的事項,雖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新情況新問題,但不需要改變原決定的,由分管人員處理。
2、上級對口布置的工作,不涉及全局性部署和協(xié)調(diào)的,由分管人員貫徹落實。
3、對涉及到幾個人員的工作問題,由主管該項的人員負責協(xié)調(diào)解決。
八、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凡屬重要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所作決定 ,印發(fā)到學校各部門或年級組。重要決定 ,同時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校長辦公會應由辦公室主任專人記錄。
九、校長辦公會的其本原則
1、民主集中、科學決策。
2、對重大問題的決策,要堅持集體討論,充分聽取每一個成員的意見。
3、要堅持從實際出發(f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力求正確、及時,有可靠性、可操作性。
4、要保持相對的連續(xù)性、穩(wěn)定性,不能隨意作大的變更,確需對決策作大調(diào)整或變更的,應集體研究決定。
十、校長辦公會的基本程序
1、在調(diào)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方案,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比較的方案。
2、提出初步方案后,征求學校黨支部的意見,有的應聽取教育主管部門的意見,有的應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作出評估。有些重大事項如教職工考核方案、聘任方案等需教代會討論。
3、校長辦公會應充分討論,由議題的主要提出人就議題作簡要的說明;校長或與會者就議題發(fā)表意見;會議主持人歸納討論情況,并對議題進行議決。參加議事人員在討論重大問題時應表明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見,不提倡棄權。
4、明確責任人,定期檢查落實情況。
十一、執(zhí)行校長辦公會的基本要求
1、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按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分管人員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2、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相關人員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貫徹落實,并向校長及時匯報。
3、對無故不執(zhí)行決定 的,要追究責任,執(zhí)行紀律。
4、要加強對重大問題的督辦,要擔負起信息反饋和督查任務。
5、校長辦公會作出的決定的執(zhí)行情況要自覺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十二、校行政工作會議事內(nèi)容:教師年度考核,教學、后勤人員工作安排,仟元以上的設備購置和校舍維修,討論校長辦公會議提出的工作意見,討論處理教育教學工作有關重大事情。
十三、校務委員會議事內(nèi)容:涉及教職工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調(diào)資晉級,萬元以上重大資金安排,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以及需要由校務委員會討論決定 的重大事情。
十四、與會人員的要求:與會人員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會議中要認真做好筆記。與會人員在會議中要積極發(fā)表意見,當自己的意見被否決之后,必須服從集體的決議。與會人員要保密應保密的會議內(nèi)容,除執(zhí)行會議內(nèi)容外,不外傳會議議事內(nèi)容。
校長辦公會及行政例會制度
選煤街小學校
2011年3月
小學行政例會制度 [篇2]
行政例會制度
1、學校行政例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jù)學校工作計劃和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布置階段性和日常性工作任務,研究完成任務的方法和途徑與要求,交流、檢查工作完成情況,使學校各項工作穩(wěn)步有序地按計劃進行。
2、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出席對象為教務主任、德育主任、后勤主任及部分教師代表。
3、全體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出席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4、會議主要內(nèi)容應事前通知,與會人員應做好會前準備,并認真參加討論,學校重大決定必須在行政例會上討論決定。
5、布置的各項工作應明確、具體,各校、各部門應積極接受任務,按要求和時限保質(zhì)保量并創(chuàng)造性地完成。
6、會議應做好記錄并存檔,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同志認真做好傳達或轉達。
靜?h楊成莊鄉(xiāng)磚垛小學
2015.9
小學行政例會制度 [篇3]
為了進一步完善校長負責制,促進學校日常行政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guī)范化、提高領導水平和工作效率,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 校長辦公會議是研究、審議、決定學校行政工作方面重要問題的會議。
2.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召集并主持。
3. 校長辦公會議每二周召開一次
4. 校長辦公會議由校長、副校長、教導主任、后勤主任等校級領導參加
二.會議的主要內(nèi)容
1.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指示、文件、會議精神。
2.就學校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擬訂工作方案和處理意見。
3.研究決定學校日常行政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4.審議學校行政規(guī)章制度。
5.聽取各行政職能部門的工作匯報。
6.研究決定一般行政獎懲事項。
7.討論、決定校長認為需要研究的其他問題。
三.會議議題的提出與確定
1.校長辦公會議的議題一般由校領導提出,由校長審定。
2.學校一般行政工作由分管領導負責處理,重要事項向?qū)W校主要領導請示后處理。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應確有必要。
3.牽涉多個部門的議題,可配合主辦部門一起協(xié)調(diào),特別重要或復雜的事務請分管校領導協(xié)調(diào),經(jīng)協(xié)調(diào)并取得基本一致意見后,方能提請校長辦公會議研究。
4.對需在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主辦部門應在充分調(diào)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明確、具體、可行的方案,送分管領導審定,有的問題應提出兩個以上可供比較的方案。涉及面廣的重要事項,應在會前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必要時應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協(xié)調(diào)。
5.涉及重大問題的議題,會前主辦部門除向分管領導匯報外,還應向?qū)W校主要領導匯報并征得其原則同意。
6.須進行較長時間準備的議題,可提前提出作為預備議題,以便校領導了解有關情況,加強協(xié)調(diào),為會議順利作出決定創(chuàng)造條件。
8.提請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主辦單位除應備妥有關材料、文件外,還應對議題作出簡要書面說明,其內(nèi)容主要包括議題背景思路、政策依據(jù)、需要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等。會議一般不研究臨時動議。
9.已確定在校長辦公會議研究的議題,先由議題主辦方單位準備好議題材料、說明、方案,并在會議召開前3天送校長辦公室,校長辦公室將有關材料匯總整理后于會前2天分送與會成員,以便與會人員提前了解會議內(nèi)容,做好發(fā)表意見的準備。
四.會議決議的做出和執(zhí)行
1.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問題,應充分發(fā)表意見,努力使認識達到一致,在此基礎上,由校長作出決定。會議就議題進行研究、作出決定,分管校領導應在場。對聽取情況匯報類議題,可根據(jù)需要提出指導性意見和要求,必要時再提交會議研究。
2.學校領導成員應維護和執(zhí)行校長辦公會議作出的決定。校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有關負責人要和單位應積極配合,通力協(xié)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落到實處。
3.校長辦公會議的決定一經(jīng)作出,不能隨意變更。確需對決議作變更時,須由校長辦公會議復議后重新作出決定。情況緊急時,以校長意見為準。
4.會議決議的傳達要嚴格按照會議明確的范圍和要求進行,不得隨意改變會議決議內(nèi)容。
五.會議的要求
1.校長辦公會議是校領導的主要工作例會之一,與會人員應準時參加。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校領導應在會前請假,并盡可能通過書面形式表達對議題的意見。
2.為保證與會人員集中精力討論問題,會議期間除了緊急情況外一般不處理其他事務。
3.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nèi)容、討論情況及決議內(nèi)容向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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